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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鲁大学字〔2018〕3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班级)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6、凡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5、凡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红旗团支部),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按照《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本学院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

2、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最后将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的信息进行汇总,并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5-7)。

为方便组织校内评审,所有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班级)需将个人(班级)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简明扼要汇总入附件8,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供个人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

四、评选要求

1、评优选先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省级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

2、各学院确定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要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要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负责人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于1月19日(周五)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王荀老师处(1号办公楼521),电子版发送至ldu1241@163.com

五、特别说明

1、省级先进班集体各学院限报一个,也可不报,届时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出7个候选班集体上报;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名额综合在一起分配,各学院原则上根据分配名额报送,其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限报一人,也可不报,届时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全校确定出1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上报;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落选者自动进入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评选,全校共评出30人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上报。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
         2-4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7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8、候选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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