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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日常管理、学生奖惩、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旋律教育工作、“三进”工作;

(四)负责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工作;

(六)制定学生日常管理的网络监控机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积极协调解决校园内影响学生人身安全和素质发展的隐患,按照程序协调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七)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生评先树优、违纪处理等具体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奖、贷、补、助、减、扶以及绿色通道、爱心超市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力量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资助等等资助项目的评定、审批、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力量奖助学金的设立以及与设立社会力量奖助学金单位(个人)的联络、对接等工作;

(四)负责与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联系以及“校县结对”等工作;

(五)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入库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开展诚信教育,统筹管理困难学生;

(六)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勤工助学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勤工助学、爱心超市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审批、管理、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开发和管理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四)负责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监督、检查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组织表彰勤工助学工作先进管理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学生。

(六)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运营、捐赠受理、义工服务等资助活动开展;

(七)负责学生工作处内部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党务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

(三)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做好个体、团体等各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工作;

(四)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学工队伍、兼职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的指导与培训;

(五)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并做好跟踪教育,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六)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开展活动;

(七)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的招聘、培训、考核、评奖评优、制度建设等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学生公寓管理及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公寓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维修管理、文化建设、服务项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公寓三防建设、日常检查、维修改造、内务卫生、水电管理、住宿接待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公寓公共服务项目招标及服务网点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党团活动室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内务大比武、星级文明宿舍评选、优秀公寓管理员评选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