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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学生管理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提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公寓管理员等一线学生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近期学校下发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通知文件,现将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公寓管理员。

二、培训内容

《2021年辅导员网络在职提高培训班》、《2021年辅导员心理育人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和《2021年新入职辅导员新任岗前培训班》等通知中心理健康教育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以及近期发放的心理书籍等。

三、培训要求

1.全体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习任务自主、合理地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课程及培训手册内容并保证效果,务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如期完成所有培训,真正实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2.全体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通知和学习要求,严肃培训和学习纪律,争取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切实提高做好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3.全体参训人员要把培训学习的收获和形成的共识迅速转化为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改进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心理育人实效,为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