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公寓管理 >> 正文

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

一、活动背景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为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特此举办2021年秋季学期“鲁东大学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巩固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提高学生公寓师生安全卫生健康意识,提升学生公寓日常内务建设水平,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怀、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浓郁的文化环境氛围,确保校园安全、核心稳定、秩序井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5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鲁东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保卫处(武装部)

承办单位: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四、活动对象

鲁东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五、活动内容

(一)宣传教育

1.学生公寓违禁物品展示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在北区第一餐厅门前和东区第三餐厅门前展示公寓内检查没收的各种违禁物品和安全宣传刊板,警醒同学们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物品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此次展览活动集中展示电动车电瓶、电热毯、小太阳、电饭锅、吹风机、直夹板、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和烟、酒、刀等违禁物品。配备学生干部讲解员,为参观学生讲解相关安全常识,引导大学生树立“宿舍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安全意识,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在宿舍内使用违禁品对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伤害,并督促同学们将行为规范切实落实到日常生活中、落实到自己的日常行动中,使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2.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宣讲和消防演练活动。邀请烟台防火宣教部门专家来校讲座,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通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了解秋冬季节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引发的火灾隐患,做好遇到突发性火灾事故时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消防演练重点开展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演练,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检查评比

3.2021级新生内务大比武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落到实处,帮助2021级新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宿舍生活,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团结合作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2021年11月15日—12月3日在各公寓新生宿舍举办2021年新生内务大比武。

(1)活动程序: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比,总成绩将两个阶段成绩汇总,按得分高低进行评比表彰。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11月15日—11月26日)

各学院组织发动本学院新生进行内务整理,提高认识,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在此阶段,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新生宿舍卫生进行抽查,抽查成绩将按20%的比例计入新生内务大比武总成绩。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在11月26日之前完成初赛,选出参加决赛的宿舍,并与11月26日下午5点前上报参加决赛的2个宿舍(男女各一个)信息纸质版送学苑北24号公寓112房间;电子版发(lduzlh@163.com)。

第二阶段(决赛阶段,11月30日)

具体流程如下:

①比赛当天各学院参赛队员于14:00在参赛公寓楼前集合,14:30正式开始比赛,历时40分钟,15:10结束。开始、结束均以哨声为准,各学院参赛队员穿着统一服装,持学生证入场。

②比赛为新生宿舍内务整理。自律会工作人员比赛前按统一标准打乱宿舍,由比赛选手按照军训要求进行恢复整理。

③评分标准按照《新生内务大赛评分标准》规定执行,评委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老师担任。所有评委于11月30日14:30时到学苑北17号公寓楼前集合,随机划分评委小组,为参赛宿舍打分。各参赛宿舍的决赛评分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决赛成绩将按70%的比例计入内务大比武总成绩。

④各学院参赛队员应文明参赛,若出现破坏其他学院比赛成果或违反比赛规则的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其所在学院的平均分,直至取消该学院参赛资格。

决赛评分标准:

被子方正、无褶皱。一处不合格扣1分。

②床面平整、划一,无杂物。一处不合格扣1分。

③床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鞋子排列整齐且在一条水平线上。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④地面显本色,清洁无痰迹、杂物、死角。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⑤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摆放美观。一处不合格扣1分。

⑥墙壁无污物,无蛛网。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⑦壁橱、书橱、门、窗、窗框、窗台、桌体、床框、电话、开关、插座、方凳、暖气片、灯泡清洁无灰尘。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⑧洗手间保持清洁、空气清新。一处不合格扣1分。

⑨阳台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不合格扣1分。

注:该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不合格处按上述标准扣分,扣完为止。各位评委要严格按标准评分,并对扣分处加以简单注明。

(2)注意事项:

①在比赛期间参赛宿舍的同学请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将自行负责。

②宿舍打乱后需整理内容:被子重新叠;床垫、褥子、床单重新铺设整理;地面、阳台和卫生间重新清扫;床下鞋子等物品重新摆放;书柜书籍重新整理;桌子物品重新摆放。

(3)最终成绩计算:

①抽查成绩。学院活动月期间日常内务抽查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②安全检查成绩。满分100分,活动月期间发现违规物品及行为扣5分/件(次),占总成绩10%。

③决赛成绩。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老师现场打分,取各位评委老师打分的平均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

(4)奖项设定:

①团体奖(获得“2021级新生内务大比武”团体优秀奖项)

一等奖 (二个)奖杯

二等奖 (四个)奖杯

三等奖 (六个)奖杯

优秀组织奖 (五个)奖杯

②单项奖(获得“2021级新生内务大比武”男(女)生宿舍优秀奖项)

一等奖(男女各二个) 证书

二等奖(男女各四个) 证书

三等奖(男女各六个) 证书

4.评选百佳内务先进宿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

结合“2021新生内务大比武”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百佳内务先进宿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评比活动。

(1)进行两项内务卫生评比。本次内务卫生评比将设置“百佳内务先进宿舍”和“百佳内务先进个人”奖项。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宿舍内务卫生、安全和消毒通风情况,对各学院报名参加评选活动的个人和宿舍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根据得分排序,最终评选出“百佳内务先进宿舍”和“百佳内务先进个人”,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进行宣传表彰。

(2)组织三次查宿查寝。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每周二下午卫生大扫除和检查通报制度。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开展期间,由学校每周随机选取一天,安排辅导员、楼管员、学生代表进行各学院宿舍内务卫生抽查和“百佳内务先进宿舍”、“百佳内务先进个人”的评比打分,抽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参评的个人和宿舍,重点查处宿舍内不整理内务、脏乱差、异味大、违禁物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违章电器、不按时消毒通风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及时以学校通报或《卫生简报》方式反馈到各学院,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学生教育管理考核指标。

(3)参评人员要求。

①各学院参加评比“百佳内务先进宿舍”、“百佳内务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不低于附件1的数量,原则上男女生宿舍和个人各占一半。其中2018级占10%,2019、2020、2021级各占30%。报名参加“百佳内务先进个人”的,所在宿舍不再参加评比“百佳内务先进宿舍”。每个宿舍参加百佳内务先进个人评比的学生不得超过2人。

②11月17日前,各学院将参加评选的宿舍(附件2)和个人(附件3)信息发送到邮箱lduzlh@163.com

(4)内务评比标准:

①床面平整、划一,无杂物。

②地面显本色,清洁无痰迹、杂物、死角。

③桌面、书柜清洁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④墙壁无污物,无乱贴乱画,无蛛网。

⑤洗手间保持清洁、空气清新。

⑥阳台物品摆放整齐。

⑦白天床上无遮挡物。

⑧宿舍内无私拉乱扯线路和使用违章物品情况。

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每日按时消毒通风。

(5)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优秀组织单位”。

(6)评比细则:

①学院成立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活动指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活动指导、过程督导,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满分100分,占比10%)

②有组织地做好安全卫生健康月活动的开展和管理,能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上广泛宣传,在学院所在公寓显著位置摆放活动刊板、悬挂横幅等;有不低于三次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的情况记录;(满分100分,占比10%)

③安全卫生健康月活动主题突出,如: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内务评比、消防演练、主题宣讲等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学生广泛,认可度较高,有影响、有力度;(满分100分,占比10%)

④获得的百佳宿舍和百佳个人奖项数量。(满分100分,占比60%)

⑤学院总分=(获得百佳个人人数/学院总名额数+获得百佳宿舍个数/学院总名额数)*100分*60%+细则①总分*10%+细则②总分*10%+细则③总分*10%+新生内务大比武团体总成绩*10%

(7)奖项设置:

①百佳内务先进个人:数量100人,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②百佳内务先进宿舍:数量100个,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颁发流动红旗

③优秀组织奖:数量5-7个,向获奖学院颁发校级荣誉奖牌

附件:

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健康活动月活动方案.docx

1.各学院参赛名额

2.百佳内务先进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

3.百佳内务先进宿舍报名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保卫处(武装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