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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校园迎新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2019年迎新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规范迎新秩序,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迎新氛围,用实际行动维护和展现我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2019年迎新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信息发布平台

鲁东大学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是学校指定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宣传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在授权范围内发布与招生、新生入学等方面有关的信息。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发布与招生、新生入学有关的信息。凡是冒用鲁东大学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名义发布涉及招生和新生入学等信息的,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二、加强迎新咨询渠道管理

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学生严禁参与任何商业推销活动,严禁以学校或学院名义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向校外任何机构提供新生通讯、家庭住址等信息。各学院指定团总支书记负责新生咨询管理,凡通过迎新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渠道为新生提供咨询服务的学院,要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建群和参与管理,群内禁止发布和讨论任何商业信息。要通过验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方式严格核实相关成员身份,对群内经落实身份确非我校新生的人员一律作清退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各类“兼职群”“新生群”“迎新群”发布涉及商业营销内容以及针对学校的不实信息,严禁通过转卖、出租、出借QQ群、微信群进行商业牟利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教育引导和师生管理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辨识能力,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销行为和活动。严禁冒用鲁东大学或利用鲁东大学教职工、学生干部、志愿者或非注册社团成员等名义开展或参与各类面向新生的培训、营销等商业类活动,避免因误导新生和新生家长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未经准许,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校园道路、教学楼、餐厅、学生公寓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或开展营销、推销活动。

四、加强新生入学前后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网站、办公电话、迎新群等渠道,一方面及时、妥善答复和回应新生和家长的有关问题,详细介绍我校办学情况、奖助政策等信息,为新生和新生家长提供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和热情服务;另一方面要提醒广大新生和家长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信息辨别和防范诈骗能力,报到期间不要轻信任何涉及钱财物等资金往来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相信、不理会、不缴费、不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五、建立信息反馈和快速反应机制

学校将定期检查各学院新生咨询群及校内迎新秩序。各学院在迎新期间要密切关注我校新生和涉及我校的有关动向和信息,积极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网络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控,发现问题苗头要逐级迅速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妥善处理突发舆情,确保迎新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2019级新生平稳、顺利入校。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纪委、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