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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公寓、平安公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休闲的主要场所,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按照学校“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楼宇文化建设,优化学生住宿环境,通过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温馨的环境去影响学生、感染学生、熏陶学生,主动适应学分制改革的要求和满足学生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打造优良的校风学风、提高育人质量,定于本学年开展“创建文明公寓、平安公寓”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公寓、平安公寓

二、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5日——2019年5月15日

四、组织实施:

(一)文明公寓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通过横幅、海报、微信平台、黑板等形式对安全文明公寓活动经行宣传,营造气氛,由各学院传达到每个学生,达到人人参与,组织召开“安全卫生·文明和谐”主题班会,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和谐大讨论,认真查找自身在安全意识、基础文明、宿舍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明确差距,研究对策,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文明素养,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准和宿舍内务水平。

2、集中建设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彻底治理和整改宿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对经常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和教育。各学院组织对宿舍进行督导检查评比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及学生个人行为。

3、检查督导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督导检查(不评分),对各学院宿舍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检查评选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采取定期(每周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宿舍巡查力度,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检查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和奖助学金、星级文明宿舍和学院学生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宿舍内务不达标的宿舍(个人),给予全校通报,按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取消相关人员的评奖评优资格;存在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二)平安公寓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确保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始终坚持“明确职责,师生联动”的工作原则,科学推进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始终坚持“自我完善,从严整治”的工作方法,建立长效安全机制。

3月份学校举办高层公寓消防演练技能培训;公寓中心每周进行夜不归宿抽查,抽查结果反馈学院,由学院落实原因,及时上报学生处。学院对夜不归宿同学,私自校外住宿同学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掉一名学生。对校外实习学生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实时动态。在此期间及时上报夜不归宿及私自校外住宿同学原因的不扣学院考核分数,有学院负责整改。

4月份学校统一进行检查,对查出夜不归宿、私自校外住宿、使用违章电器等消防治安安全事件,将扣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分数。

5月份针对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周;

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建设优良学风为核心,以优化宿舍环境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从讲安全、讲学习、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入手,强化教育引导、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学生公寓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好导向、陶冶、约束和凝聚作用,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游戏、内务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公寓在立德树人中的主阵地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工作、推广经验、保持成效。

“文明公寓”和“平安公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希望各学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抓好各个环节和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功能,着力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体现学生共同理想追求和价值取向的精神文明基地,建设成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学习生活场所,建设成体现学校优良学风校风的窗口和平台。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