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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

鲁大学字〔2018〕1 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就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宿学生条件:

接后勤处通知学生公寓假期低温运行,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安排学生留校,确需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省籍春节不回家的学生;

2.参加有关部门、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同学由学院统一申请,教务处签字盖章确认);

3.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的学生;

4. 学院因其他原因假期留校的学生。

二、留宿手续办理时间:

各学院按公寓楼为单位统计,于2018年1月12前将本学院留校住宿学生名单汇总表和鲁东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到公寓管理中心(北区24号公寓东门进103室),并签好《鲁东大学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留存学院备查,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假期时间为1月22日----3月2号, 要求全体学生务必于1月23日上午8:00前离校,3月2号公寓楼统一开放。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住宿,集中住宿,学院负责管理。留校学生要服从住宿安排调整,负责打扫本楼卫生,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3. 留校学生须凭学生证入住和进出公寓。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中途离校,应报所在学院分管老师并在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4. 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5. 公寓开门时间为6:30关门时间为21:30,夜晚不在公寓住宿的,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6. 各学院对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把关,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汇报情况,同时确定1名辅导员和1名留校住宿的学生干部作为联系人,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沟通联络、管理工作。

 

 

附件:1. 鲁东大学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2. 鲁东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3. 鲁东大学假期学生留宿汇总表

          4. 各学院假期留宿学生教育管理负责人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2日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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