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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2022级新生入学后适应状况,建立和完善全体学生心理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2级新生:2022年10月4日—7日

其他年级学生:2022年10月10日—16日

地点:网络心理测评均由学院自由安排,需集中进行(机

房或借助自习、班会等时间集中在班级进行);面对面心理访谈地点应为独立、安静、私密的房间,主要依托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开展,尚未设立心理工作站的学院需根据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访谈地点。

三、普查内容及方式

普查内容为网络心理测评和随机面对面访谈。网络心理测

评网址为:http://202.194.48.120/psy/login.aspx,普查量表为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其中2022级新生需完成90项症状清单(SCL-90)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两个量表,其他年级学生只需完成90项症状清单(SCL-90)一个量表。网络心理测评结束后,随机抽取学生由心理普查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心理访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学院心理辅导员落实好心理普查的组织、协调安排等工作,确保心理普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学院心理辅导员要亲自到网络心理测评现场担任主试,向全体受测同学宣读《网络心理测评指导语》(附件),测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且对学生测评结果严格保密。

3.请各学院合理利用心理普查结果,充分发挥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调适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心理健康队伍的作用,密切家校沟通,结合辅导员谈心谈话机制,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及时建立和更新全体学生个人心理成长档案,学生心理成长档案要求于11月底前更新完毕。联系人:李雪丽电话:0535-6696060。

附件:《网络心理测评指导语》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30日